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
截 止 日 期:****.**.**
招 标 代 理:**********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京津公路~**路)道路工程 已由***建设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 ***********,建设资金为 世行贷款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南北仓一带(一期)排水工程是***第二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城市发展与环境-排水项目”的一部分。本合同**道(京津公路至**路)道路工程是该工程中的一个子项。本合同包括必须的土建工程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安装。
**道位于***的***境内。本工程由京津路至**路段,属于城市次干道,工程修筑长度****米。工程范围包括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中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
*.* 工程建设地点: ****** 。
*.* 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所发设计施工图纸中所示全部内容。
*.*要求工期: ****年 *月 至****年**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国外投标人中标前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过去三年每年完成施工额为:施工企业最低*.***亿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有关当局批准的资格证明和用户评价;完成过城市次干路道路配套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中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配套工程。承包过至少城市次干道及以上标准的道路工程不少于****米;具有相关道路配套的施工经验;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五年(含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包括:三年以上在关键岗位上做过经理的经验;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或同等级项目经理资质)。
本项目需专设一名安全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资质或同等级项目经理资质),安全项目经理必须由投标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认证或同等认证,方可进行投标;
*.*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的占用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合同的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万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必须携带本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④正、安全项目经理证书、⑤ISO****体系质量认证证书、⑥银行信贷证明、⑦进津备案通知书⑧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报名。
*.*地点:******狮子林大街***号泰鸿大厦***室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报名。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时 ** 分至**** 年 *月 *日 * 时 ** 分。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年 *月 * 日 * 时 **分(**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报名后即购买招标文件。 ******狮子林大街***号泰鸿大厦***室(*************) 获取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 年 *月 ** 日 *时 ** 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章)
项目代建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二纬路**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张世荣 电话: ********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狮子林大街***号泰鸿大厦*楼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王忠明 电话: ********
传 真: ******** 日期: **** 年 * 月 *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受理单位:***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受理单位地点: ***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